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哄抬物价大庆市3家店被立案查处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哄抬物价大庆市3家店被立案查处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临沂出租车因雪天路滑拼客每人十元,被乘客投诉扣分停运,雨雪天司机拼车多收费合理么?
99随便语:严重误导!当时情况是晚10时许,晴天,拼客提价。
沂蒙晚报消息:“乘坐出租车,遇上司机拼客,不仅服务态度差,还不打表不开票,随口要价,希望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。”
1,1月28日晚10时许,王先生在临沂市区新华路拦下一辆出租车。当时拦车时,出租车亮着空车灯,但上车后,发现车上已经有了两名乘客。由于时间晚了,王先生着急回家,就坐在出租车后排。
2,当车到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会处,王先生准备下车时,司机向他收取10元车费。
王先生认为,这段路他经常走,不到3公里,应当是起步价(6元),司机收10元不合理。于是王先生要求看计价表,而司机说没打表。
3,王先生拨打12345投诉:出租车司机拼客,服务态度差,不打表不开发票,随口要价。
4,经市出租办核实,该司机诚信考核扣10分、被停运学习3天。
备注,临沂市当晚天气:晴,北风微风,气温 -9~0℃。
我们看到,在临沂的这起乘客投诉事件中,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显然是错误的。
我赞成雨雪等恶劣天气,出租车可以加价!
第一:恶劣天气行车承担更大风险,没有自信的技术谁敢出车呢?在此,出租司机要付出更多精力和劳动,我们现在为“知识付费”,难道为“技术付费”就成为不合理了?这说不过去。
事件描述:临沂出租司机雪天拼客每人收十元,被乘客投诉后,扣分停运,在此发表个人建议。
第二:恶劣天气行车首先要降低速度,这大大提升了运营成本,乘出租车也是一种购买,在这里不仅成本影响着价格,还有供求的原因,在恶劣天气里面“一车难求”,所以加价合理。
第三:人要相互帮助,恶劣天气中拼个车很正常,例如今天这件事情,出租司机拼车了(这应该是做好事),如果第一位乘客明确要求不允许与他人合乘(这不是道德问题,各人有各人的隐私),是不是会接受出租司机的加价呢?
当然了,加价也要有个限度,不能漫天要价,不能趁火打劫,其次要与乘客协商在前,免得“两不情愿”。
在这里为那位出租司机讲讲情,只要不是很严重、只要不是违法、只要不是道德败坏,免了这个处分吧!
我就是开出租的,上个星期六我们这里也是凝冻天气,我早上八点出门的时候拉第一趟,确实刹不住。我要价20块一人。哪天公交车都没开出来。打车的人都站到马路中间了,在我看来我没错,你正好需要,而我又能满足你。你情我愿,嫌我要价高你可以不坐。你可以找要价底的!我一家老小就靠这个车吃饭生活。我冒那么大的风险出来整那两个钱还要接受你什么道德的谴责?有病吧?
拼车和雪天加价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,首先应该分开对待。
对于出租车拼车,1998年出台的《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》尚未做出明确规定,这个管理办法在2016年废止,取而代之的是由交通运输部在2015年颁布实施的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。这份新的法规对于拼车现象做出了明确的规范。根据《规定》的第24条第(十)条规定,“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”。换句话说,拼车行为并非不可,但前提是司机得先征得乘客的同意。
然而法规在很多地方都成了一纸空文。在网上搜索“拼车”关键词,可以发现大量乘客对司机的投诉。从这些投诉来看,司机中途拉客不光不管乘客的意见,乘客如果不同意还会被甩脸色。如果说投诉真的有用,这种现象肯定会被杜绝,所以看看如今出租车行业的现状,就应该大致猜到问题出在哪里:出租车司机是一个被严重压榨的群体,大部分收入都以份子钱的形式上缴给了出租车公司。一方面要保持压榨,另一方面又不能让司机扛不住,那就只能默许司机通过降低服务质量的方式,转移掉一些成本来减轻自己的负担了。司机靠拼车和绕路的方式去增加自己的收入,就是第一种典型的靠降低服务质量来弥补压榨损失的手段,如果出租车公司真的按照法规要求严格禁止这种行为,那还有谁来开出租车呢?
再说说雪天加价。我个人觉得司机的这个要求是合理的。有过雪天开车经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煎熬。私家车可以只看路况,哪里积雪少走哪里,以自己的行车安全为上,而出租车司机则需要眼观六路,有生意在路边招手,哪怕路面积雪再多,路况再不安全,也得硬着头皮开过去,一个不小心车刹不住,就会和路边的垃圾箱、绿化带剐蹭。除了行车风险,雪天开车在不少情况下只能怠速行进,好一点的情况下,车速也往往只能维持在30迈以内,速度再往上就只能拼人品了。在风险和成本都剧增的情况下,司机加价是为了能够覆盖住增加的显性和隐性成本,无可厚非。在雪天加价这点上,我觉得大家还是得将心比心,这么冷的天还在外面劳碌的人,多少都不太容易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哄抬物价大庆市3家店被立案查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哄抬物价大庆市3家店被立案查处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