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物价上涨多少影响合同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物价上涨多少影响合同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按《民法典》物业费涨价,没签合同,没业主大会通过,可拒交吗?
老条例、新法典都规定了,物业公司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,如有需要,则需要业主召开全体业主成员会议投票决定。如果同意业主不超过条例及法规规定人数,提议不能通过!
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物业费收费标准,物业公司不得强制执行。也就是说,业主可以选择拒绝物业公司新的收费标准,业主按照原来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收费标准缴费,物业公司不能改变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的内容!
个人感觉,完全可以拒交,前期物业的这个做法有点越俎代庖了!
一、物业费调价,必须按照法定流程来办。
1、先由物业公司向业委会提出物业费涨价申请,说明要涨价的理由和依据。
2、业委会如果认为物业的申请合理,那么就按照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的规定,在小区张贴公告,告知业主这个事情。并确定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(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)及具体时间。
3、按现行《物权法》的相关规定来看,调高物业费价格这类事宜,需经小区业主双过半(人数、面积)原则决议通过。
4、若业主同意涨价的票数符合上述法定要求,那么业委会应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《物业服务合同》,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约定具体涨价的幅度以及执行时间等,并报送当地物价部门备案。(目前某些地区业已取消该类备案,就是说涨价与否,完全由业主与物业自行确定)
5、按新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标准执行。
二、你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,没有业委会。在这个前期物业管理阶段,就不具备提高物业费标准的法理基础。
如果业主大会已经成立,并且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没有签订合同,物业费涨价就是不合法的,当然应当拒交,但如果是前期物业的延续,又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,经社区、物价部门认可,那涨价就是合法的,就不得拒交物业费。
前期物业是开发商与物业签的物业服务合同,该合同签订在成立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前不可以更改。
他们擅自提高物业费你们可以向物业办投诉,必要时可以起诉物业违约。
按照最初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缴费。
工程审计结果和合同金额相差比较大,可以要求按照合同金额结算工程款吗?
首先你所说的审计,更多的应该指的是我们工程造价结算审核,一般是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所做出的结算审核结果。
首先最终的审核报告一定是三方的最终意思表达,只有三方对最终的结果达成一致了,才会出结算审核报告,也才具备相关效率。如果你对审核结果有争议,可以不签字认可的。
最终价款是否和合同款一致,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,一般有总价包干合同,可调价格合同等。目前现行的清单计价方式多数是采用单价合同,就是工程量按清单计算规则,根据图纸和现场情况调整,价格按合同单价计算的一种计价方式。采用这种计价方式一般会存在合同价款和结算价款不一致的情况,有多也有少的可能。
采用单价合同的方式是相对公平的一种合同方式,双方互担相应的风险。
因此,过程中一定需要做好相应的过程资料积累,才能在最后的结算中占据有利地位。
这个问题提得比较笼统,回答就会比较长。
1.先确认合同模式:固定总价、固定单价、费率等;
2.固定总价合同如果按约定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成,那么按合同价结算;
3.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乘以固定单价,按实结算;
4.费率合同看合同约定,一般会有一个计算基数,只要合同约定的计算基数不变,那么价格也不变。
最后任何审计结果都是合同双方都认可的,如果有第三方审计单位,那么就是三方认可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价上涨多少影响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物价上涨多少影响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